“现在我们进行合议。首先请审判员就本案犯罪事实认定发表个人意见”……这是10月24日上午,由姜兴波作为主审人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休庭合议期间的一个场景。
姜兴波同志作为党组书记、院长,率先垂范、带头审理案件,并挤出时间亲自阅卷、认真做庭前准备。合议进行中,他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合议庭成员就检察院起诉书中所指控的内容依次进行事实认定、量刑分析,并最终形成合议庭意见。
“我在合议过程中深切体会到程序的严密性、量刑的准确性、裁判的客观性,感受到审判的权威与庄严”。作为合议庭成员的人民陪审员王晓青如是说。
姜兴波同志带头落实最高法院院、庭长办案要求及“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以规范的着装和严密的程序,传递资深法官职能的回归、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对宪法的责任和担当、对人权的保护和尊重。
同日,姜兴波还适用普通程序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诈骗和盗窃案件各一件。三起案件均当庭宣判,三案被告均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