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与广西北海海事法院实现电子档案异地备份
发布时间:2016-11-01 10:44:19
日前,我院与广西北海海事法院实现了电子档案异地备份。在黑龙江省高院、广西高院办公室领导的监督下,双方签订了协议并移交,成为我省首批完成此项任务的单位,得到了省高院的好评。
广西高院办公室副主任于地、黑龙江高院副主任刘东海、副调研员田文军和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一行参加了活动。
这次移交的是我市两级法院自1946年至2016年上半年的电子档案。同时还认真学习了当地档案收储、利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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