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下基层日记
王玉琦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 院长
来到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担任院长已经整整五年了,期间到法庭检查工作是经常的事,但今年第一季度,我决定下基层到法庭办公一周,设身处地的感受一下法庭的真实工作情景。
2月27日八时三十分,法庭所有工作人员在做好一天的工作准备后,打开办公大门,立即就有二十多人等待安检到接待室诉求,也许今天是周一,来访的人比较多。经工作人员再三耐心疏导,秩序才井然。一位老者在等待区坐下后,不停的用手杖敲击着地面,问其缘由,老人十分气愤的说:两个闺女、三个儿子都不养他,法律管不管,不管我就住这儿?说着老泪纵横。法庭庭长立即操起电话与老人所在的村人民调解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当得知老人的5个子女分别住在三个不同的村屯时,法庭庭长立即与三个村屯的人民调解员联系,将老人的五个子女聚集到老人居住的村屯的村委会准备前去进行调解。于是我随法庭工作人员带上老者上车前往巴虎村。
到了巴虎村委会,三个村的调解员已经到达这里,只是老者的子女中的长子、次子还没有来。过了一个小时,老者的大儿子及儿媳来了,进屋就数落老者偏袒老儿子的种种不是,老人很是伤心;这当儿,其次子也来到,看上去有些老实。庭长开始了调解工作,五个子女谁都不愿养老人,各自诉说着老人处置财产的不公及自己的困难。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后,我发现这问题的根结在于长儿媳、次儿媳。果然,不一会儿,法庭工作人员将两个儿媳请到了另一间办公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开始了耐心的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个儿媳终于吐口答应接受法院的处理意见,表示相信法院。最终达成协议,老者跟长子一居生活,其他子女每月给付老者赡养费人民币150元。
这个案件的成功调解,我有四点体会,一是法院办理案件,就是化解矛盾,而化解矛盾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案件需要社会基层人士参与调解,因为最接近案件“事实”的情况他们了解,易找到问题的根结所在。二是赡养案件、尤其是农村赡养案件的审理,不能就案办案。就本案来讲案件当事人是老人的子女,而不是他的儿媳,但往往在家庭个体中儿子做不了媳妇的主,故需要先做儿媳的工作,才能真正解决矛盾,否则,法院依法判决了,将来的执行问题也难于解决,老人物质赡养需要法院强制执行,而精神赡养就无从谈起,起不到“老有所养”的真正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审判组织把老百姓的工作做实做细,让他们真正体会到阳光下司法的温暖!三是对于最基层的矛盾化解,可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不通过诉讼程序,必要时由法院下发《司法确认书》,这样做可使迷失的亲情、乡情关系不再断裂,社会效果会更好。四是在矛盾化解中,作为裁判者,法院的工作作风很重要,我们真心实意的替百姓着想,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因此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时间已经到了十四点三十分,我们还没有吃中午饭,但我觉得今天很充实。
王玉琦,男,1962年10月1日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