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涉诉信访改革契机,推行“接访工作信息化、处理过程公开化、矛盾化解多元化、解决问题法治化”的“四化”模式,全年进京到省信访量同比下降80%,有九家基层法院实现了“零登记”。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连续第二年被评为“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中级法院”。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向前发展,市中院决定:
一、授予富裕县人民法院、拜泉县人民法院、碾子山区人民法院、铁锋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二、授予龙沙区人民法院、讷河市人民法院、泰来县人民法院、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龙江县人民法院、建华区人民法院、克东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三、授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民一庭、监察室、执行指挥中心、法警支队“2015年度中院机关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授予王强、刘卫平、刘雪、关毅民、许辉、许宝娟、李云飞、李磊、杨春雷、吴琦、宋艳华、张文学、张重强、张丽丽、张淑敏、周虹、单英伟、赵治、施堃、高德鹏、郭春丽、潘书东、于跃忠、王玉、王伟明、王怀珍、王金红、王学英、王培义、石晓丽、付颖、边力、刘忠文、孙龙、李永丹、李明春、杨大林、杨威、吴连喜、宋雨、郑立光、赵金良、倪晓耕、徐艳萍、高江、郭冶、鲁国军、德婧等49名同志“2015年度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爱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法院和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信念坚定、牢记宗旨、服务群众、敬业奉献的公仆精神,努力开创涉诉信访工作新局面。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凝心聚力,抓好涉诉信访工作。要认真落实涉诉信访改革的相关要求,依法按照程序解决好群众诉求。要健全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在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错案、瑕疵案的发生。要扎实开展信访风险评估,落实评估预防责任。要采取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司法督查等形式,对错案、瑕疵案及时妥善予以纠正补正。要加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完善基层诉讼服务网络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水平。要进一步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完善推广信访工作“四化”模式,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深入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鹤城、法治鹤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