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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1-24 10:04:43


2015年,全市法院广大法官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案件数量多、办案质效优,廉洁自律好、社会形象佳的“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

为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激励和调动广大法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市中院决定:

一、授予宋知、李丽、杨春雷、梁英、王超、陆宝芳、尹志尖、国庆富、梁宏志、孙继承、刘宏伟、刘铁生、赵庆金、丁长林、张艳、韩志、姚志强等17名同志“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二、授予张莉、曹杨、孔德富、赵亚琳、于奎、史伟东、杨光、高舒展等8名同志“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市法院广大法官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始终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廉洁底线,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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