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第 2 期
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6年2月16日
讷河法院打击拒执犯罪
破解十年无理上访案
近日,讷河法院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解了一起十年无理上访案件。
姚某之子因故意杀人一案,于2001年12月经市中院一审判决,省高院裁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法定监护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姚某赔偿受害人47600元。判决生效后,姚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其所有的房屋在执行过程中被法院依法拍卖。2007年5月10日,申请执行人任某在齐齐哈尔市拍卖机构购得被执行人姚某名下房屋,姚某以自己没有犯法、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为由拒绝倒房,并多次上访。申请人任某向讷河法院起诉,2009年8月7日讷河法院判决姚某返还任某购得的房屋。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数次找到姚某作说服教育工作未果,姚某还辱骂、殴打法院执行人员,法院依法对姚某司法拘留两次,姚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非法占有该房屋。姚某为拒不倒房,开始了无理上访,先后进京上访14次,甚至利用国家大型活动期间去闹访,以此向当地党委、政府、法院施加压力,以达到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目的。其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对社会治安也产生恶劣影响。
就在经多次工作无果,姚某继续拒执、抗法时,全国公检法系统联合开展了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专项活动。该院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通过认真筛选、甄别,提供有效证据,将姚某的拒不执行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决定移送公安机关之前,该院执行部门告知姚某并敦促其尽早履行法定义务,但姚某仍然“赖访”、“赖执”抗拒执行。当公安机关将相关刑事拘留手续送达姚某时,其意识到法律后果的严重性,与申请执行人任某达成了和解,并写下悔过书,主动履行了义务。至此,一件长达10余年的无理上访执行案件终于得以执结。姚某因构成拒执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判后,姚某表示服判息诉。
该案的执结和对姚某依法判处刑罚,有力震慑了一批潜在的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使部分长期无法执结的“无理访”案件得以执结和息诉罢访,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净化了司法环境,弘扬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