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第 3 期
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6年2月17日
一夜执结十起案 农民工兄弟露笑颜
建华区法院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执行大会战”行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行矛盾激烈、长时间无法取得进展的执行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震慑了社会上的“老赖”,推动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在近日的“黄昏行动”中,该院一次性执结10起涉及农民工长期追索劳动报酬的涉民生案件,让十位农民工在春节前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开开心心的回家与亲人团聚。
于长有、孙长江、杨殿全等十位农民工家住龙江县,在由王万旭发包,张旭辉承包的工地上干活。施工过程中由于王万旭与张旭辉发生矛盾,账目混乱,导致其二人相互推诿本应属于这些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当时十位农民工情绪激动,曾以跳楼的方式讨要劳动报酬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公安机关依法对领头的杨殿全处以行政拘留并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后杨殿全等人到建华法院起诉张旭辉、王万旭追索劳动报酬。该案经过建华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最终确定了由张旭辉承担责任。申请人杨殿全等,于2014年1月6日申请执行,张旭辉一直以不服判决,以需要时间上诉、上访为由拒绝执行。1月21日,执行局通过财产查控找到张旭辉名下房产一处。经张旭辉女儿证实此房确为张旭辉及其爱人共有,张旭辉女儿与张旭辉取得联系后便不再回答执行员的任何问题。由于其女儿未满十四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执行员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张旭辉留置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但是张旭辉对法院文书置若罔闻。执行人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张旭辉均未找到,并多次电话通知张旭辉来执行局说明情况,其一直躲避执行。在一次与被执行人张旭辉的电话通信中,张旭辉明确表示不会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2015年1月初,在与公安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动中。该院将张旭辉作为重点对象,签发拘留决定书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得知张旭辉在大庆但未找到确切下落,本案一时陷入僵局无法执行。2015年6月,经申请人申请将张旭辉上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年的时间里该院通过多种途径寻找张旭辉下落,并与公安、社区、邻里、申请人多方面力量形成联动。终于在2016年两节会战期间,得到确切消息被执行人张旭辉已潜回家中,执行人员立即出动并将其带回至法院。张旭辉仍然对判决不服,声称自己在一年的时间里多次申诉、上访,执行员对其躲避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向其严肃阐明法律:上访、申诉不影响案件执行。经一番训诫之后,张旭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经该院调解,最终张旭辉与十位农民工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拿出了40000元人民币,十位农民工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并书面同意各自的案件终结执行,当晚被执行人张旭辉履行了和解协议中的给付义务。第二天,十位农民工高高兴兴的来到了法院,执行员向他们发放了执行回的劳动报酬。这十起矛盾激烈、社会影响大、申请人诉求迫切的涉民生案件终于圆满划上句号。在领到执行款的一刻,十位农民脸上工露出了笑容。
该院在元旦、春节期间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组织多次“凌晨”、“黄昏”行动,共出警十余次,抓获被执行人6人,执结或推动案件执行15件,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