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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中院领导检查上半年执行工作暨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11-24 10:35:27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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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6623

齐市中院领导检查上半年执行工作暨

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

62022日,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兴义带队,对全市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按东区和西区两部分,分别在依安、泰来召开了全市执行工作推进会议。泰来县法院院长李笑夫、各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为提高效率,解决实际问题,会议简洁紧凑,直奔主题。杨兴义分析了当前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详细听取了全市各院上半年执行工作完成情况,并认真检查核对了省院、中院年初部署确定的执行重点任务进展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与参会的各基层法院同志逐案、逐件分析讨论了131件执行疑难案件、执行进京、到省、到市等信访案件的处理和化解工作。对案件执结效果好、打击拒执犯罪有力、失信惩戒措施到位、专项活动效果明显、执行指挥系统建设达标、配合省高院和省电视台新闻夜航栏目拍摄《庭审内外》等工作完成较好的法院给予了表扬,同时指出了各院在工作中存在的不同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

为有效推进执行工作,杨兴义强调指出,下半年要抓好十四项具体工作。即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各院要按照616日中院郝伟夫院长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对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提出的七项具体要求,克服今年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案多人少、案件结案信息网络录入故障较多等实际困难,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紧盯省法院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工作。要加快清理进度,逐笔理清查明,及时发放。对于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发放的,要写明原因建立台帐,及时向党组汇报,并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建立专户予以集中管理。失信惩戒及发布工作。对于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做到100%发布,把失信发布作为常态化工作。同时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报告、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的运用。要求各院7月底前在本辖区相关媒体和商服中心等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照片,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对于涉嫌构成拒执犯罪,需要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要抓紧收集固定证据,及时移交;对于符合自诉条件,沟通刑事部门,共同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涉金融等专项执行活动。要抢前抓早,按照省院规定的时限及时执结,同时要注意提高结案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网络查控工作。要求各院做好与当地产权、土地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的先期协调沟通工作;对案件查控工作和查控室实行严格管理,确定专人、专屋、专用电脑;按最高院规定,对不属于执行案件的一律不得违规查询。执行信访工作。要做好信访案件的排查甄别工作;注重进省、到市访案件的处理和化解,落实省高院关于信访工作的三个文件,走好中院提出的解决信访案件“五步棋”处理方法,从根本上减少进京访,降低访量;对于当事人提出异议的,不能只是口头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按法律程序给予引导。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升级工作。各院回去后要向院长汇报,积极争取地方支持,努力实现资金单一来源,争取7月底前全部完成。突出对“四类主体”的失信惩戒。中院将在下半年集中一定时间,开展对“四类主体”的失信惩戒工作,各院要在6月底前做好摸排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中院。执行调研宣传工作。各院要高度重视,注意日常第一手素材的积累和工作信息的报送,增强执行宣传的主动性和新闻敏感性;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必须佩戴并运用好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设备,对典型案例素材要及时记录保存,及时上报中院。加强“一性两化”工作。执行工作中要突出强制性,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消极协助执行、干预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和惩戒力度,维护司法权威;要注重学习最高院不断出台的关于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要不断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通过执行信息化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的管控,为实现“阳光执行”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规范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各院报请相关执行工作的,要一律形成书面报告,中院执行局统一组织答复推进发展环境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采取查封、冻结账户措施的,要在三日内报请中院,不得擅自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执行行为,严管执行队伍,对违法违纪、乱执行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关于成立领导小组问题。各院要比照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报中院备案。

此次半年工作检查及执行工作推进会议的召开,明确了目标、促进了工作,解决了问题,鼓舞了干劲,为完成好全年执行工作任务、服务我市发展好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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