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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区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妥善执结三件涉军案件

发布时间:2016-11-24 10:45:28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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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6年8月2

建华区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妥善执结三件涉军案件

近日,建华区法院在市中院执行局直接指导下,开展了涉军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共执结涉军案件3件,执行标的6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三医院作为在建华区经营的三甲医院。该单位自2013年起,共有3件执行案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分别是:第二三医院与田福强相邻关系纠纷案、第二三医院与吕雪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第二三医院与范喜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由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三医院隶属沈阳军区,军队单位性质的特殊性及保密性,该院执行局一直未掌握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信息等重要情况,加之该单位对司法鉴定结果的质疑,导致该单位始终未与法院取得有效联系和沟通,及时赔付申请人损失更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况下,在送达与调查时,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二三医院保卫处士兵发生冲突与对峙。2015年,二三医院涉及两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这两起案件中,由于医疗事故给申请人造成的伤害十分巨大,一死一残的结果及二三医院消极的态度导致申请人情绪激烈,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当时正值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稳步开展,该院经研究决定将涉及二三医院案件全部列为重点涉民生案件,成立专办小组,派出执行法官在全市范围内银行、工商登记、股权交易等部门进行人工调查,经努力终于在工商银行调查出二三医院的存款账户,但工商银行却以该账户涉及军队专项资金为由,不协助执行,还在法院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账户时为被执行人二三医院通风报信,因三医院当时对法院执行有抵触情绪,双方还在银行发生了争执。工商银行对法院依法送达的查封裁定书及协助冻结通知书置若罔闻,法院已经依法做出了处理,但是该事件中二三医院账户的转移导致案件申请人情绪更加激动,多次上访上告。又是一番艰难的查询再次找准存款账户后,法院将涉及二三医院执行案件作为重大疑难案件上报市中院,同时向被执行人二三医院上级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市中院执行局对案件高度重视,局长杨兴义作出批示:无论如何此类涉及民生案件必须解决,并亲自牵头组织对申请人方与被执行人二三医院调解,建华法院执行局也对银行提供的内部规定与二三医院存款账户深入剖析后发现该账户不属于军队专项资金账户,而属于医院经营账户,在找准法律依据后果断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在杨兴义局长带领下市中院执行局与建华法院执行局一起对执行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二三医院从情、理、法三个方面阐明了厉害关系,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调解,案件执行取得了重大突破,被执行人二三医院为两级法院坚决执行的力度、决心、真诚所打动,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至此3件涉军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3件涉军案件的成功执结,使案件申请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法律尊严。整个过程精心组织、妥善实施,法院执行法官真诚为双方当事人利益考虑并居中调解,又英勇无畏,严格执法,收到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影响。3件案件均以达成和解方式结案,这些案件的成功执行,彰显了党政军机关带头遵纪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体现了人民法院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构建和谐、诚信社会努力奉献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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