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16]156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逐级考察,经中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拟推荐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李丽、民二庭副庭长杨春雷、执行一庭庭长李云飞、甘南县人民法院平阳法庭庭长刘春涛参加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评选;
拟推荐依安县人民法院阳春法庭庭长王晓峰、拜泉县人民法院富强法庭审判员周欣航、梅里斯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马国富、富裕县人民法院富海法庭审判员孙海波参加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评选。
现对以上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2—2576435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