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克东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斌主持会议,全院各庭室正副职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2016年12月,黑龙江省高院正式下发了《黑龙江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办法、规定、规则,搭建起司法责任制改革总体框架;近日,齐齐哈尔市中院印发《司法改革文件汇编》,将19个相关文件划分为审判业务、审判责任制及管理两大类;现我院根据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相关司改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改革实施办法:《克东县法院案件评查实施办法(试行)》、《克东县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试行)》、《克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分按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以便全院干警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
院长李洪斌强调,司法责任制改革即赋予了法官最大权利,又肩负了最大的责任。全院干警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方向,深刻理解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推动司法体制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改革沿着正确道路顺利推进,保障审判权公正高效行使,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最后院长李洪斌对全院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干警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主动作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改文件学习,组织分管部门的入额法官、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认真学习本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项考核指标和管理要求;三是各部门、审判团队、入额法官要对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工作实际增添措施,科学谋划2017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