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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看身份,问责必有原由——克东县纪检监察机关问责36名失信党员、公职人员

发布时间:2017-03-15 15:11:11




    近日,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法院依据中办、国办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及中共党员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的意见》要求,将列入失信名单的36名具有党员、公职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移送克东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克东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法院司法移送的失信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依纪依规迅速问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36人中,有11名党员被党内警告;1名公务员被行政警告;其他21名公职人员被给予警告处分;另外3人经过警示谈话后,主动履行了共计18万余元的法律义务。

    克东县法院将与县纪律监察机关建立联合惩戒特殊身份失信被执行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此举将提高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倡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打造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李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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