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齐齐哈尔:创新执行措施 惩戒特殊主体 全力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4-20 10:04:33



会议现场。 朱丹钰 摄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郝伟夫在发言。朱丹钰 摄

    4月18日,全省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义华、省政协副主席杜吉明出席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通报了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20起重点执行案件,省法院院长石时态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郝伟夫与其他5家单位代表分别发言,介绍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方面的工作经验 。

    郝伟夫介绍,齐齐哈尔市法院针对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党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惩戒力度,有效解决了特殊主体难以执行带来的负面效应问题,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构建惩戒机制,使特殊失信主体不再享有特权。紧紧依靠市委领导,深入开展特殊身份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调研,齐齐哈尔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题汇报,帮助两级法院解决实际问题。在市委、人大、政协、纪检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市中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15年9月制定出台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及中共党员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了对特殊失信主体的惩戒制度,并形成了工作机制。制度的效力在于落实下去,运作起来。为此,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意见》实施,加强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对具有特殊主体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法律和党纪政纪的双重惩戒,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确定的义务。截止目前,经市法院建议,市人大报请省人大,按照人大代表罢免程序,免去了1名失信被执行人的省人大代表资格。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对39名失信党员、公务员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3名失信党员已自动履行义务;其他人员也做出了还款计划,承诺分期解决,在全市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二是共享惩戒信息,使特殊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将惩戒措施延伸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非公经济组织资格审定,以及公务员评先选优等各个环节之中,真正形成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2016年换届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资格进行核对筛查,建议对具有失信行为的候选人取消其当选资格,在执行诚信上为市、县严把推选关。两级法院还对非公经济组织进行把关审核,及时向市政府提供失信企业名单,将其失信情况发布在市诚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3家失信企业被取消了参加齐齐哈尔市“绿色食品博览会”的参展资格。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门,对涉及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筛查。同时,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将执行联动单位的履职情况、失信被执行企业都纳入地方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之中,对不认真履职单位和失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加大惩戒宣传,使特殊失信主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对特殊失信主体惩戒意见及其他失信惩戒措施的宣传力度,为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两级法院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21次,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30余件;同时还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共鸣。在全市“两会”上,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及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宣传册1500余件,经代表、委员的广泛宣传,在全市形成了“特殊主体无特权,只要失信必被惩”的社会氛围。

    省级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市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当地中、基层法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平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