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时,我还在中学读书。1976年9月我刚上中学时,就被“光荣”的抽到人们十分羡慕的学校的“红医班”学习,因为进了“红医班”在“下乡”时就可能成为“赤脚医生”,学校为我们“上山下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后,曾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生的语文老师偷偷的对我说:“好好学习吧,在你毕业时一定能有考大学的机会”。果然1977年我国恢复了高考制度,使我才充分的体会到了“时间就是生命”,因为许多课程因种种原因而荒废了,尤其是外语。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对于这一伟大历史进程,我当时体会最深的就是“教育”逐渐被重视,国家对人才的需求,给我们带来了学习的春风,我也由此而考上了“尖子班”……1985至2017年的32年,我在法院工作了32年,见证了法院的巨大变化。现在我已是一名法官,并已成为班子成员,对于通过考试进入法院队伍的我,忆往昔,感慨万千!
对法院的初步印象
到法院报道的第一天才知道,我所要工作的法院原来只有2名女同志,基本上是清一色上的“男兵”,觉得做为女同志在法院工作很神秘。看着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及他们严肃的表情,我的思想开始在“理想与现实”中游动,我想若不是改革开放,我是不会有考试这样“公平、公正”的机会,戴上我喜欢的大盖帽和穿上带肩章的制服。为此我开始为自己而骄傲。
32年所亲历的法院工作
1985年7月,我到法院担任了书记员工作。办公楼为二层小楼,仅有的一台交通工具为三轮摩托车,院里只有2个业务庭,1个办公室。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手写后集中送到印刷室,用手动的铅字打字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敲打,每个业务庭因人员限制而组不成合议庭,就要到处借人,也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干警外出送达、调查和取证经常是骑自行车前往,最远单程达 50 余公里,有时一出去办案就是10天、半个月,可谓“跋山涉水”,尽管所有的办案人员都在兢兢业业的努力工作,但办案效率非常低。作为女同志,我也同男同志一样骑自行车下乡办案,蚊虫叮咬、道路崎岖,还经常被狗咬伤,我曾因此而哭过鼻子。老同志对我说,现在条件就不错了,我们当年连自行车都没有,冬天顶着冒烟的大雪要走一天才能到达目的地。看到他们的满头发,领略他们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我开始对这份工作有所体味。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家经济飞速发展,国力不断增强,32年如歌岁月,我们人民法院与共和国一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最近几年,法院办公场所已由破旧简陋发展到今天的威严气派,以崭新的办公楼彻底改变了法院的办公环境,并且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和生活区的分立,使干警们告别了往日拥挤、阴暗的办公室;从简陋的文革时期留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书记员从耳听笔记到电脑速录,案卷也被电脑归档,在档案室的密集架上舒适的躺着;档案借、调、还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公基本上取消了有纸化办公,整个办公程序实现了微机化、网络化、数字化;环境庄严的法袍替代了过去的肩章、大盖帽,体现了中国的法治逐渐和世界接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两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大大加快了人民法院改革的速度,提高了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改革进程。法院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干警人员编制从 1985年的 15人逐年递增到目前的 44人,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明显提高,法律本科学历占在编人数的98%;案件的收案数和审结率更是连续多年在递增,每年受理案件数从 1985 年的不到 100 件逐年上升到目前 1500 多件。曾经的那辆院里唯一的摩托三轮早已踪迹全无,一辆辆崭新的轿车、面包车等各种类型警车和庄严的数字化审判法庭彰显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操作着计算机,享受着高科技和信息化带给我们工作上的便捷。工资有了近十倍的增长,法官们尽情分享着知识的增长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变化。 再看看法官是如何司法的。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是我们的根本宗旨,处理问题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是我们永恒的追求。法官权责分明,他们拥有广博的法律知识,扎实社会实践经验,遵循着“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父母官,经常穿梭、奔走在办公室、调解室和庄严法庭内外忙碌,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实施司法救助,建立涉民生案件和老弱幼小当事人诉讼的“绿色通道”,让权益受侵害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实施法律救助,让有理的当事人打的赢官司;强化权利保障机制,让打赢官司的人,能实现最大的权益;案件的审判方式也由纠问式改为控辩式,更注重程序的公正。审判工作中,刑事案件处理严格,依法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行政案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从源头上把关,变被动审判案件为主动的司法监督,依法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减少“官民”之间矛盾;民商事案件审理极限适用简易程序,节省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并在民商事和执行工作中,大力推行调解、和解机制,将矛盾消失在萌芽阶段。
32 年 工作历程,使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国家对法院建设的关心和投入,真切的感受到了改革开放带动法院建设前进的步伐。耳畔那段“春天的故事” 吹绿了东方神州,暖透了大江两岸,我们年轻干警,坐享了改革开放的成就和前辈们创造的成果,深感盛世良机,更应立足岗位,砺精图治,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判准每一个案,开好每一次庭,此时此刻,我们正在为我们自己的历史打下印辙,我相信定会拥有和谐、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