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官园地

春风化雨润万物,情系百姓在法庭

——记黑岗法庭最美法官.王玲

发布时间:2017-04-26 10:03:32





   王玲,1971年8月20日出生,1987年5月20日参加工作,1997年11月2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6月30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005年3月23日到龙江县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015年初至今任龙江县人民法院黑岗法庭庭长并被评为龙江县优秀公务员。

   作为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的女庭长,她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春风化雨的工作方式,为民解忧的工作理念,融入了十几年如一日的工作,融入到她待人接物的日常生活中。她以女性的细腻和对老百姓的一腔柔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

   来到黑岗法庭已经两年多了,回想起这两年来的种种,不禁感叹变化竟如此之大。之前,黑岗对我而言仅仅只是一个地名,和百度出来的机械文字并无差别。时光荏苒,它对于我不再只是一个代号,而是多了一种踏实感,归属感,很自豪,很心安。

  一方乡土滋养的一方文明是那么值得我们深读。作为我们一生追求的法律是文明,但是老百姓靠农耕耕耘形成的习惯又何尝不是文明。当我来到黑岗这篇既熟悉又陌生的乡土,那本身就是文明与文明的对接,我必须把握好尺度,站在他们的角度设身处地的揣测他们的想法。在老百姓理解的“理”与我们的“法理”相冲突时,我们要把“法理”讲透,让他们从心底接受我们的“理”,最终内化为他们的“理”。我没有同化他的思维认识的动机,而只是让他们理解我们的工作,正所谓以理服人就在于此。

   经过在法庭的工作,我更深入体会了法官这份工作的职责所在。当面对法庭环境的艰苦、面对工作压力的繁重、面对当事人的吵嚷,我没有不安,没有抱怨,只是用心倾听百姓的诉求、用心感受法官这一职业带给我的荣耀、用心体会在审判越来越多案件后内心的沉稳,因为这就是我热爱的职业,而不仅仅是工作。 

   一槌千钧,法在民心。我愿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仅要谙熟法律规则,还要通晓事理和法理,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更要有满怀亲情、友情和博爱之心,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于无形,做到案结事了。"这是我心里所想,也是我现实中所做。




责任编辑:林德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