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五四”,院里举办此次读书交流活动,其意在提醒我辈青年勿忘“五四”精神,为真理和正义而战,为国家和民族而献身。当然,和平年代的“五四”精神必得做一番新的解读与剖析,我们不必再走上街头游行示威,但我们仍需武装头脑,探寻中华复兴之路,而读史明智,鉴往知来,研读历史往往是求解许多难题的捷径与法门。因此,我今天想要同大家分享的就是一本可知兴替的史学专著——《万历十五年》。
《万历十五年》初稿成于1976年,受时局影响,于1979年出版发行,作者黄仁宇,美籍华人,早年从军,官至国民党国防部参谋,后赴美研习历史。从作者的生平经历中我们或许就可以稍微窥探出《万历十五年》同其他史学专著相比必然存在很多新奇乃至惊人的观点。
初次接触《万历十五年》缘于学生时代一位极为敬重的哲学恩师力荐,其对此书中的“大历史观”推崇至极,受恩师影响,我便也开始尝试阅读探寻,至今通读两遍,无奈学识浅陋,只有微薄体悟,且书中体系庞杂,只敢将略懂几处以文字记述,供诸位领导及同事评鉴指正。
《万历十五年》最为人称道的就是其提供了一种对国人来说具有颠覆意义的叙述历史的新方式,黄先生让大家惊觉原来历史是如此的有趣而丰富,原来历史人物并不像我们的教科书上讲的那样单调、格式化。从不理朝政的皇帝,到有心无力的首辅;从维持传统的阁僚,到受人尊敬却无人效仿的清官;从天生统帅却被打压的将领到自相矛盾、言行不一的思想家。这些人上人不再是教科书上的英雄人物,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着独立人格和思想的人的形象。在万历皇帝眼中,或许他自己只是个傀儡,即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不能去违背传统的伦理道德,更不能去打破传统的文官制度。
黄先生通过万历十五年前后几个典型人物的命运告诉我们,明朝错过16世纪末改革机会的原因,不是官员阳奉阴违腐败无能,不是皇帝怠政懒散昏庸无道,不是首辅拒绝改革无德无能,更不是将军守土无方拘泥成例,而是明朝以“仁”治天下的立国之精神,已经耗尽了生命力,这种单纯以意识形态来约束子民,用道德代替法律的制度,不但将庞大的帝国拽入了深渊,还使16世纪末,万历御宇之下的每一个改革者,不是身败名裂就是壮志未酬。绝非皇帝坏其身败其名,这实在只是历史的必然,儒家文化和其背后庞大的遵守“成宪”的文官集团,推动着肥大而效率低下的明朝,走向毫无光明可言的道路,即使是它势若千钧的惯性,也足以碾过每一个想稍稍改变它路线的人。一个国家的兴衰,实在与制度有太大关系。一个单纯以意识形态统治的国家,忽视了法制,强调道德与成例,终究只能是止步不前,而这止步不前,连张居正、戚继光这样的人都奈何不得。在明朝止步不前的时候,白山黑水间崛起了新的力量,终于取而代之。
黄先生在书中多次提到,在明王朝,甚至整个封建王朝中,都在将伦理道德作为衡量评判一切的基本准则。他认为,中国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全书末尾有一段总结,发人深省:“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在本质上无非是数不清的农村合并成的一个集合体,礼仪和道德代替了法律,对于违法的行为作掩饰则被认为忠厚识大体。各个机构之间的联系,从来也没有可资遵守的成文条例。”无法否认的是,黄先生在书中提出的这一难题,到现在也并没有很好的解决。
私以为,从事法律工作的我们都应该至少粗略浏览一遍此书,尤其是在整个司法改革的浪潮中,《万历十五年》能够带给我们的启示恐怕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身为法律人,我们更应承担起肩上的责任,汲取《万历十五年》中所记述的明王朝惨痛的教训,共同推动“法治中国”的进程,真正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一块砖瓦,出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