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君同志与新任职的副院长张志伟、纪检组长王大恒进行廉政提醒谈话。高君院长强调新任职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起廉政主体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强化学习,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及主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做到: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三、认真履行职责,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四、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五、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新任职的班子成员,副院长张志伟、纪检组长王大恒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承担好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将制度挺在前面,加强自身建设,带好队伍,不辜负组织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