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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打响涉民生“惩赖”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

发布时间:2017-06-27 16:27:52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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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7年1月18

 

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打响

涉民生“惩赖”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

117,农历腊月二十,晚上1830分,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灯火通明,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兴义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听取了全市16个基层法院行动准备情况汇报后,下达了开始行动的指令。350名执行干警和法警乘坐58辆警车驶向鹤城16个县区的各个角落,闪烁的警灯划破夜空,打响了齐齐哈尔法院执行系统涉民生“惩赖”专项执行行动的第一枪。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结工作总体要求,市中院早在去年12月份就开展了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并在2017年元旦期间及时向包括60多名农民工在内的申请执行人兑现了630余万元执行款。

在取得元旦期间阶段性成果后,中院决定在2017年春节前开展集中会战,将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推向高潮,并于19日在齐齐哈尔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等媒体,以及齐齐哈尔火车站、百货大楼等人流密集地区的LED广告屏上,同时刊登、播出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和140名被执行人名单,督促他们在本月15日前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将受到信用惩戒,同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截至116日,部分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法律确定义务,但仍有许多“老赖”被执行人对法院敦促视若无睹,继续与法院依法执行“躲猫猫”。为此,市中院决定在117日晚开展行动,对这些 “老赖”进行集中惩治。

据中院执行局统计,117日当晚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老赖”被执行人51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49件,执结案件90件,履行到位标的338.565万元。中院于去年10月就制定下发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民生促发展解决执行难专项执行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执行行动,201719日至25日重点实施“五个一批”计划,即:曝光一批,集中曝光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老赖”,通过舆论施压、惩戒打压,敦促其履行法律确定义务;限制一批,对“老赖”进行融资贷款、不动产转让、行政审批以及高消费等全方位限制,在换届时期协助人大、政协把好代表委员资格审查关,对有失信行为的候选人,建议取消其当选资格;拘留一批,对逃避、规避执行的“老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移送一批,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按法律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高审查移送效率;打击一批,对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或检察机关已经审查起诉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要协同刑事审判部门,加大自诉案件处理打击的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兴义表示,此次专项执行行动,让“老赖”过不好年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执行款,让他们能过个好年。全市法院将在春节前陆续召开执行款兑现会,将这批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希望能够通过此次专项执行活动,向社会各界传达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毅力,同时奉劝那些“老赖”们,打消侥幸逃避法律制裁的心理,早日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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