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信息
第 7 期
执行局综合处编辑 2017年3月10日
克东县法院与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动
对36名涉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
失信被执行人依纪依规予以问责
近日,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法院依据中办、国办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及中共党员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的意见》要求,将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36名具有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移送克东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克东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门工作组对法院司法建议失信名单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以快速、精准、严格依纪依规的工作精神,对上述33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警告等纪律处分,收到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1人;对1名公务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他21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另外有3名被执行人,经过县纪检监察机关找他们进行警示谈话后,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此3名被执行人共履行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18万余元。
克东县法院与纪律监察机关联合惩戒具有特殊主体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做法,今后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也必将极大提高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认识和共同遵循的工作理念,切实彰显国家司法权威,倡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打造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工作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