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崔某来到了依安县人民法院红星法庭,亲自将锦旗送到庭长付春红法官手中,并说道:“感谢依安县法院,感谢付法官,让我得到公正的判决”。
这是一起201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诉后案件情况复杂,几经调查,并追加第三人,才将案件事实查清。付法官依法裁判,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买卖合同中涉及的货款。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依安县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7月20日,原告已经申请执行,前后历时近2年的案件终于有了明确的、经得住推敲和考验的结论。当事人崔某再三向付法官表达感谢之意,本来就不善言辞的付法官说“法官作出公正判决是理所应当的职责行为,反之就是失职甚至违法。”
“我无论如何要表达感谢,要感谢法院,感谢付法官。”于是,当事人崔某赠送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执法不徇私,办事公道深得民心”的锦旗,对法院的公正为民的审判一再表示感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依安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依安县人民法院的鞭策,我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诺言,认真尽责,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