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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进行到底

  发布时间:2017-08-14 10:25:10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依安县人民法院李明春副院长担任主审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红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院长开庭审案,是依安法院深入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机制有效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依安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明确了院庭长年度办案数量的最低数,入额院长、副院长、庭长优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带动全院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审执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全院审执业务水平和审判质效。

   院长作为员额法官承办具体案件,是院长回归法官本位的具体体现,不仅是履行法官职责,也可为全院法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院领导办案将进一步在依安法院全面铺开,实现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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