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委提出政法机关“四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创新司法便民措施,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依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各基层法院2012年度主要工作考评方案》,市中院对各基层法院2012年度主要工作进行了认真严细考评,形成综合排序,同时对各基层法院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严格的审核,经市中院研究决定:
区院排序前三名的铁锋区法院、建华区法院、碾子山区法院,县院排序前四名的拜泉县法院、依安县法院、讷河市法院、富裕县法院为2012年度“全市优秀基层人民法院”。
龙沙区法院民事审判三庭、铁锋区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建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梅里斯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富拉尔基区法院立案庭、昂昂溪区法院榆树屯法庭、碾子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讷河市法院执行局、龙江县法院景星法庭、拜泉县法院执行局、克山县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克东县法院行政庭、依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富裕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泰来县法院平洋法庭、甘南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为“先进集体”。
龙沙区法院孙晓光、梁凤凤、陈冶,铁锋区法院王静、张丽超、张杰、崔霞,建华区法院王丽君、陈威、张铸,梅里斯区法院任德志、李经明,富拉尔基区法院邱红,昂昂溪区法院张志伟,碾子山区法院王金红,讷河市法院李长春、陶崇平、韩义波,龙江县法院都兴东、姜春梅、任俊伟、邱立、孙江,拜泉县法院王诗言、栾晓慧、郭顺达,克山县法院张立彬,克东县法院丁怀东、苏海、汤德忠,依安县法院任玉来、甄士成、尹志尖,富裕县法院袁克斌、孙继承,泰来县法院张云萍、魏峻山、任红,甘南县法院秦晓波、刘晶淼、陈双庆、许少军等42名同志为“优秀法官”。
龙沙区法院于淼,铁锋区法院贾智刚、建华区法院付圣洁,梅里斯区法院潘瑛,富拉尔基区法院刘艳蕊、王英凯、单鑫星、魏亮,昂昂溪区法院朱海龙,碾子山区法院隋思,讷河市法院李冰、李华清、梁明山,龙江县法院姜莉莉,拜泉县法院丁飞、吕忠岩,克山县法院勾志清、庞贺、林立明、刘艳平,克东县法院张丽华,依安县法院崔喆,富裕县法院郑春光、李梅,泰来县法院王公复,甘南县法院贾传富等26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要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在新的一年里,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核心,更加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自觉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更加自觉地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在争创“一流法官队伍、一流工作业绩、一流审判机关”活动中,勇于进取、创造佳绩,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