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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玩“消失”——“坑爹”!

发布时间:2017-08-24 14:10:26


  

   人至老年,大多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而年过七旬的朱大爷却因与儿子儿媳一同成了被告而被打乱了本该平静的养老生活。

   这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案,朱某某与李某(朱大爷的长子与长媳)夫妇因经营缺乏资金,经朋友介绍向原告冯某某借款15万元,约定3分利,于2014年3月用父亲朱大爷名下的房子作为抵押担保。起初,朱、李二人还能按月支付利息,可是到了2016年1月,冯某某发现这夫妻俩似人间蒸发,家中无人、电话不接,杳无音讯。于是冯某某诉至法院索要借给朱某某夫妇的本金及利息共计186,000元,当然,同时被告上法庭的还有当初用房产为儿子提供抵押担保的朱大爷。经了解,现住在市某福利院的朱大爷身体欠佳且腿脚不便,主审法官刘洪艳考虑到如果把巡回法庭开在福利院,即可照顾朱大爷的身体状况,又可利用这一机会对更多的老人进行普法宣传。在刘法官的搀扶下,朱大爷走进设在福利院会议室的临时法庭,并在被告席落座,而被告朱某某夫妇经合法传唤并未出庭应诉。据朱大爷在法庭上回忆:当时是被大儿子儿媳开车拉着到了产权交易中心,还拍照签字了。在最后陈述时,朱大爷依然用朴实的语言说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希望拍卖房子的事儿再缓一缓,再找一找我的儿子,给他们些时间。”

   结合本案,法官提醒老年人们: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财产保护警惕性,即使是为了帮助儿女,也要弄清原委,切不可盲目顺从,以防日后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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