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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精图治 真抓实干 夯实争先创优的工作基础

  发布时间:2013-04-23 09:18:53


2012年,我院提出“建全市一流、全省排头、全国知名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争先创优工作目标后,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运转,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达到了司法质效明显提升,上诉申诉率、更审改判率明显下降,执法办案效果、司法公信力、司法亲和力明显增强的“一升、两降、三增强”的效果。

一、找准“争先创优”的切入点,把减少瑕疵延伸到案件管理的每个环节

1、化解信访积案,夯实创优基础。2011年我院提出“全面争创一流”工作目标时,面对的是多达23件的涉诉访积案,其中9起案件被“中联办”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有的上访人上访时间长达23年。针对严峻的信访形势,院党组确立了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为切入点,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为工作重点,对没有走完正常法律程序的上访案,启动信访代理制;对于诉讼程序穷尽但上访人有理的案件,积极寻求司法救助途径,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对无理访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认,使信访案件得到全部化解。在此基础上,我们有效落实判前释法,注重裁判说理,强化判后答疑,从源头上预防新访,最大限度减少错案和瑕疵案件的发生,扫清了争先创优的历史障碍、观念障碍、发展障碍。

2、完善制度机制,杜绝瑕疵案件。争先创优,执法办案行为、执法形象、案件质量是基础。我们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制定了《审委会工作规则暨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审判、执行人员错案追究制度》、《信访风险预警方案》。强化执法监督,对庭审和审委会讨论案件全过程进行录像并存档,便于认定和追究责任;强化风险预警,要求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对信访预警符合“红灯”条件的,判前加大做好败诉方释法明理工作的力度。去年经预警评估的21起有上访倾向的“红灯”案件,经主审法官、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逐级约谈,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不满,无一转化为信访案件,使预警为“红灯”的案件重新亮起“绿灯”。

3、严格案件管理,严肃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瑕疵案件,是争先创优的重要措施。在活动开展上,以“六无审判庭”创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竞赛、争创“星级干警”等活动为载体,多方构筑“铁案工程”。在加强审判管理上,以绩效作为衡量审判管理成效的核心标准。审管办对审结的全部案件进行评查,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瑕疵,一律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去年8月,我院审委会在研究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时,改变了合议庭的意见,而中院二审支持了合议庭的意见,我院审委会依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持有错误意见的审委会委员每人年终考评扣2分,扣发相应的廉政保证金并责令做出书面说明,同时在全院进行了通报。严格的管理,严肃的追责,带来的是质效的提升,2012年我院上诉申诉率、更审改判率分别比2011年下降了20%和35%。

二、夯实“争先创优”的落脚点,把便民措施贯穿到司法审判的每个程序

1、树立大局意识,为服务中心工作履职。在依法保障项目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关注社会特殊群体上,我们坚持以最公正的司法审判、最有效的服务举措、最优秀的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围绕项目建设上,成立了大项目建设合议庭,审理涉及辖区大项目建设案件46件。围绕和谐稳定上,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开通为妇女儿童维权的“百合热线”深受群众好评。在围绕特殊群体上,设立了涉老维权合议庭,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全部按照老年人指定或其同意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审理,我院也因此被省高院和市委、市政府评为“老年维权先进单位”。

2、树立为民意识,为百姓办事尽责。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从细微处体现司法为民的真诚,让人民群众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在立案环节,实行立案导诉、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在审判环节,充分发挥在辖区各街、乡设立的便民诉讼服务站功能,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使居民不出社区村屯就可以得到司法帮助。提出“调解优先、能调少判”办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的各个阶段,去年我院诉前调解解决各类纠纷200余件。积极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案件调解撤诉率大幅上升,2012年调撤案件1003件,调撤率同比上升2.6%,和谐的司法效果,不仅当事人不上访,就连上诉的案件都很少,省高院张述元院长到我院视察工作时,对我们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人人参与调解、源头杜绝信访案件的做法给予高度的赞扬。

3、树立质效意识,为法院发展献策。争先创优需要的是法院围绕执法办案服务,保障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这是实现全面争先创优的基础保障。我院在审判管理信息化、办工软件自动化,科技强院现代化上舍得投入,安装了39套信息化软件,并配备了相应的硬件设施,使审判管理、行政办公、干警考评实现了流程化、自动化、网络化。使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全部实现网络化管理,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一进门,就从电脑自动分案、审判流程跟踪、文书自动打印、电子防伪签章,管理上的自动化、信息化,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了进一步推进“阳光审判”、“阳光执行”,我院与软件公司共同研发的由案件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进行评价监督的电子信息系统,在全国法院属首创,投入使用后大大降低了案件投诉率和涉诉上访率、极大提高了当事人的满意率。

三、抓住“争先创优”的关键点,把廉政防控渗入到队伍建设的每个层面

1、依托制度建设,向管理要效率。争先创优的长期性、必须以科学的制度体系为支撑。我院在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上,制定、建立和完善了涉及队伍建设等76项规章制度。按管理制度规定,全年共发出警示性通报、批评性通报、表扬性通报24份。废止了由刑事审判庭保管取保候审保金、向财政部门上缴罚金的制度,凡是涉及现金的,统一由办公室专用账户管理。新建了司法鉴定程序前置机制,对于案件需要司法鉴定的,在立案前由立案庭委托鉴定,使涉及司法鉴定案件的审限平均缩短了近100天。

2、依托教育活动,向法官要公信。深入开展好系统活动是争先创优的重要载体,是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有力推手,是树立法院形象维护司法公信的强大助力。我院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着力提高干警素质,开展了新老干警“1帮1结对子”活动,激发队伍活力,打造干警成长平台,把干警的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人民司法工作上,形成了“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舞台,干成事有地位”的氛围,选树了多名业务骨干。

3、依托班子建设,向队伍要效果。抓班子、带队伍是争先创优的组织保障。我院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以调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提高素质、确保司法廉洁为目标,正确把握法院队伍建设方向和职能作用定位。强调班子引领示范的表率作用,提出“全院干警向班子成员看齐”的口号,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进行剖析,充分发挥“火车头”的带动作用,向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佳绩方向打造。2012年我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争先创优工作目标开了个好头,也极大地鼓舞了全院干警争先创优的士气和信心,全院上下形成比能力、比业绩、比服务的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站在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向兄弟法院学习争创活动中的好经验、工作中的好做法,借助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的东风,以更高的追求,更实的举措,用汗水与智慧为早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铁锋区法院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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