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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全员读书活动心得

昂昂溪区人民法院--孙娜

  发布时间:2017-08-31 10:42:27



   有人说,读书是最廉价的高贵行为。广泛而深入的阅读,可以开阔自己的见识和境界,从中获得感悟和新的经验和技巧,激发和照亮生命中那些还在沉默和幽暗的部分。这好比不断在大脑银行中存钱,你可以终生享受它的“利息”,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逐步享受到读书的好处。

   说到读书,第一问题就是如何识别和选择海量的书籍。在我看来,众多的经典著作可以广泛涉猎,但不一定过于深入。否则你将被作者牵着走,很容易阅读越糊涂。作为法院的干警,应以加强法律实践技能为目的而读书。选择书籍应根据自身学习和工作经历。就我自己来说,我是师范毕业,对法律原理和法律理论的理解不是十分透彻,凭借记忆不错,希望硬生生记下来。进入法院以后,有意识地去看法律原理和理论的书籍,如王泽鉴的著作,俗称民法天龙八部《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债法原理》、《不得当利》等等。有些法学著作的作者从学士、硕士、博士一路读上来,一直到留校任教,或许还留洋国外,学贯中西,没有实务经历的话,他笔下的东西,或许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但肯定难有较高的适用价值。通过学习法律理论,就能够理解法条背后的原理,明白法律为何这样规定。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历年来针对法律和司法解释出版的《理解与适用》,这些代表了中国最高司法权威对法律的理解和实务观点,必须用心去读。

   另外,作为一个法院人,不能视野局限于法学之内,法律仅仅是一个工具,你要定纷止争,秉公裁判,必定要深谙世事,通读历史,提高个人综合素质。还要读美学、文学、社会、历史、心理学等方面的书籍。

   美学、文学方面的书籍能让我们间接体验人生,了解生活,提升和 审美能力和鉴赏品味。社会、历史方面的书籍能让我们超越自身环境的局限,深入社会历史和机制深处,获取处事待人的经验与智慧,又能帮助我们把握现实生活的位置坐标,培养自己的大视野和格局。心理学等方面的书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激发潜能,提升人生价值观和幸福感,现代科学技术界,大多数人一直是依赖直觉、本能和个人经验,犯下很多错误而不自知。阅读职场工作方面的书籍能教育我们怎样做人,传统只会教我们怎样做事,从来没教过我们做人,而现实的真相是,必须先学会做人,然后才能顺利把事做好。当然我们也可以登录法律专业的网站和博客等,里面有些作者有深厚的法律实务工作背景。他们写的案例剖析、办案心得及经验总结等实务的精华,看似信手拈来,但却字字珠玑,这些是单纯的法学教育无法提供的。正如《文心雕龙·知音》中说,“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对于法官而言,观千件而后识利器,方可人剑合一,定纷止争。

   古人所说的“俯而学,仰而思”,实际上说的就是这样一个怎么学的问题,它指的是一种常用的学习方式。我们今天的学习,不能只停留在学了什么,而应致力于学会了什么;不是只需要明确学什么,更应当指导怎样学,要用联系实际的方法去学习,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俯而学,仰而思”的有机结合,正是这样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要在学习的过程中注意放眼观察周围的事物,理论联系实际。只读书读死书,不善于读思结合,最终是无法达到读书的真正目的的。战国时的赵括可谓熟读兵书。谈起兵事来头头是道。可到了战场上,却只知道按照兵书行事,而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运用战术,结果导致惨败。在历史上留下纸上谈兵的笑柄。西汉历史学家司马迁在编撰《史记》的过程中,追求的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境界。这里的“究”和“通”就是思考,“天人之际,古今之变”就是指客观世界和客观规律:“一家之言”就是在深思熟虑之后,结合客观的现实形成独到的见解。实践也再一次证明:在学习时不联系实际思考问题,读书时功夫仅下在书本上,就只会人云亦云,难有真知灼见。也具体不出新思路,拿不出新办法。

   人的一生很短暂,知识终会老化,人脉变幻无常,财富浮沉易变。什么才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在我看开,凡是能够帮助我们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的思想、方法和技术,都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具体来说,就是远大的人生价值观,勇气、努力和坚持的品质。写作、沟通、说话、演讲、谈判等各种具体的事务技能。简而言之,就是做专业人,干专业事,过专业的人生。

   “自当求解脱,切勿求他人”。这是佛祖释迦牟尼圆寂时说的最后一句话。超越本身,关键就在自身,无关他人。同志们,为超越本能,铸就富足的人生,爱书、读书吧!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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