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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法院司法改革启动阶段 呈现“强、稳、细、精”

发布时间:2017-09-01 08:22:26


   一、强责任,统筹兼顾。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司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路线图、排定时间表,并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级级细化分解任务,与各级编制、组织、人事等部门进行沟通,核对人员编制信息,进行清产核资、数据统计、意见收集、调研摸底、方案制定、请示汇报等工作,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8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部署任务,司改工作整体呈现出领导有力、推进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稳思想,引导教育。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指导意见等在第一时间向全院干警学习传达,明晰上级对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决态度,在坚决贯彻司改意见精神的前题考虑个人的得失进退。并通过集中教育、个别谈心、交流讨论等形式,因人因岗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到改革当中来,确保了全体干警思想认识到位,能够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服从大局,保证人员队伍稳定,司改和常规性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细摸底、建立台帐。组织专人会同编办、组织部、人社局对全院干警编制情况、身份信息逐一进行核实,积极沟通、争取省编制部门的支持和指导,科学制定人员上划方案,经市、县逐级审核后,上报省编制部门;同时请县审计局对近年来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委托专业审计事务所对全院的资产进行专项清查审计,分类建立起台帐,配套制定债权债务处置、经费预算管理、资产处置办法,全部做到厘清权属,底清数明,全面做好了人、财、物上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精方案,结合实际。按照省司改办和省高院的司改方案和遴选意见,在坚持上级一些硬性指标、规定不变的前题下,结合本院受案数、人员编制等实际,对方案中各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分析,在广泛听取全院干警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参考借鉴其他试点法院的经验做法,提出龙江法院司法改革实施方案,经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形成即符合上级规定要求,又符合本院实际的最终方案,经公示后上报省高院予以审核通过。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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