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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孙家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申请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06 15:05:19


   罪犯孙家海,男,1963年3月5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因犯受贿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现罪犯孙家海以其患癌症晚期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现将罪犯孙家海申请书及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建议书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自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0日)。如对孙家海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反馈。     异议反馈电话:  0452-2576198     通信地址: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     邮 编:1610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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