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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委鼎力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9-15 08:46:28






在解决执行难这条攻坚路上,克东县委加大对法院工作领导,鼎力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在政府引领、联合惩戒、协调各方等方面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成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政府引领格局增强县委高度重视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履行问题。要求党政一把手带头履行政府负债义务,做诚信社会、法治社会的引领者。两年来,涉及县乡政府、职能部门为被执行人的12起案件,主动履行义务380多万元。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没有强制执行案件,党政机关主动履行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履行成为自觉。政府带头维护法治,支持司法,在全社会起到了遵从司法裁判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的辐射效果,事半功倍的执行效率。政府及职能部门主动履行义务,让社会群众看到具有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没有任何拖延、规避、抗拒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特殊权利。相反,他们有的是比普通群体更加尊法、守法、护法的特殊义务。

   二、联合惩戒机制凸显克东县委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推进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在县委政法委领导统筹下,法院与30家成员已签署合作备忘录,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备忘录要求加强联合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切实感到前所未有压力和惩戒,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法院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6部门签署联合惩戒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及中共党员等“四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将把遵从司法裁判义务纳入到荣誉、名誉、信誉的管理机制中。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监督惩处作用,对拒不执行36名具有“四类主体”身份的被执行人进行问责。对3名当即履行18万元义务的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对其他33人有11人被党内纪律处分,对1名公务员给予纪律处分,对21名其他公职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在县委组织部的主导下,我们将惩戒措施延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的资格审查中,有2名候选人因未履行裁判义务而失去了候选人资格。

   三、协调各方作用突出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公安、人社、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配合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在裁判生效3日内,为300多名农民工强制执行拖欠工资680万元。同时促进另一家建筑企业在诉前财产保全阶段与120多农民工自动和解,主动履行拖欠的140多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依法执结了乾丰、昌盛两乡200多名农民卖粮款等涉民生案件85件,到位标的额150万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对一起有执行能力,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与村干部共同帮助被执行人抗拒履行义务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通过侦查、审查等手段,在30小时内,债务人将24万元执行款送到法院。让利用职权和特权,帮助亲属、朋友,规避、逃脱执行的特殊主体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与惩戒。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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