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铁锋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大胆改革尝试,继对执行团队分组组合“一审一助一书一警”执行模式(即将执行人员分成若干执行组,每组由一名执行法官、一名执行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及一名司法警察组成执行新格局)后,将全体入额的审判法官组建“1+1+1” 审判团队,每组由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专业团队办案。
“在新型审判团队模式下,由审判团队负责审判个案审理,对具体案件负责,更加突出法官的核心地位,释放了团队活力和生产力。确立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方式,以解决审判力量不足及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人员有效配置问题,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9月21日下午,在铁锋区法院党组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李效林如是阐述法院组建新审判团队的工作思路。
为更好的激发审判团队力量,缓解不断增加的办理压力,铁锋区法院在现有人员不变的情况下,积极选任、培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从综合部门抽调、从社会选聘录用符合条件的干警充实到审判辅助岗位,举全院之力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模式创新,完成主审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组成的“1+1+1”搭配的团队结构。团队中,坚持老、中、青搭配,发挥团队的传帮带作用,科学配置现有审判资源,主审法官负责该团队案件的主审、工作安排、业务指导监督等事项;法官助理开展审判辅助工作,包括审查诉讼材料、查阅案卷,草拟裁判文书等;书记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庭审准备、庭审记录、案件材料的整理、扫描、装订等事务性工作。充分细化审判团队的职责分工,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减少主审法官的事务性工作,把主要精力专注于审判案件,使团队成员之间形成相互监督、权责对应的团队合力。
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发展,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建设业已提到议事日程。去年以来,铁锋区法院主动研究、破解难题,大胆改革试点,努力为法院审判管理制度改革探索新路子。一方面内部挖潜,在全国法院首创庭审比省时、法律文书比简洁的“双简双比”活动,将案件平均期限较之前缩短了22天,庭审时间由原来的平均2个小时缩短到30分钟以内,当庭宣判率和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在80%以上;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深化工作机制改革等措施提高案件质效。自9月22日起实行“1+1+1”的审判模式,以期建立完善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管理为形式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是该院创新审判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又一举措。
通过重新配置审判资源,建立更为高效的审判组合模式,落实主审法官、团队其他成员的办案责任,让法官员额制改革聚人气接地气。不仅增强办案法官的责任心,让法官独立办案的思维和能力,形成自我加压,倒逼法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也为建立科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破解权责不明晰、责任难落地的难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铁锋区法院28名人员额法官,组成了28个优秀的审判、执行团队,将承载着公平和正义的期盼,踏上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