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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院行政庭组织召开房屋征收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3-06-03 16:27:10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出席5月24日行政庭组织召开的房屋征收工作推进会,他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三点意见。


中院行政庭庭长刘立军主持会议









齐齐哈尔中院行政庭组织召开房屋征收工作推进会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出席并讲话 



   为了依法助力“三化”建设,促进征收拆迁工作有序进行,5月24日,中院行政庭组织北三区行政庭庭长及主管院长与市征收拆迁办公室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房屋征收工作推进会。会议由中院行政庭庭长刘立军主持。 

   会议重申了省、市领导对于当前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滞留户的清理工作仍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部门要依法应对,继续发扬服务大局,服务“三化”建设的精神,依法推进城市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统计,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为征收拆迁部门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两级法院对区、县政府提交的163件拆迁强制执行申请进行了审查,其中只有19起案件下达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其他144起案件在法院和征收拆迁部门的通力配合下,通过立案听证、协调,促成被征收人自动搬迁,而且对于强制拆迁的19起案件,政府相关部门也能够将拆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过政府部门和两级法院的通力配合目前被称为“钉子户”的拆迁滞留户已由2232户,减少到目前的705户。

   在推进会上,中院行政庭针对一段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征收拆迁案件中,发现的征收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程序问题,与征收办的领导交换了意见。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房屋的补偿价格的评估报告应当根据时间的变化采取相应的专家论证程序,评估报告的送达程序应依法由行政部门完成,产权人不明的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应健全公告程序,无证房屋的补偿应更显人性化,关停企业的征收应当履行征询程序,征收文书的送达应当履行法定程序等。这些法律程序的问题既关系到被拆迁户切实利益,又关系到社会的整体稳定;既关系到征收文书的效力实现,又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众形象。期望能够通过这种直言不讳的建议,促进我市城市征收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齐齐哈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徐江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规范,从本次交流的情况可以看出,征收部门和两级法院对于法律规定的情况要加强统一理解,从而使征收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二是要坚持,从去年开始,全市两级法院在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面有所作为,依法推进城市拆迁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在继续贯彻裁执分离的原则下,坚持这个努力方向不动摇;三是要面对,房屋征收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难点,要直面问题,才能化解矛盾。下一步中院将结合本次会议的讨论情况,并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城市征收工作的司法建议,相信会对各县区征收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刘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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