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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一庭应邀参加省人大内司委组织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6-17 11:24:02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定于2013年6月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省人大内司委于5月9日来齐组织召开座谈会,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根据院领导的安排部署,刑一庭于春杰庭长参加了座谈,并在会上发言,提出建议。

    于春杰庭长结合调研会议主旨,立足本职工作,总结了近三年来辖区两级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的类型及特点。其中基层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总量基本稳定,略有小幅度下降,同时恶性交通事故总量下降,道路安全状况有所提高;审理危险驾驶类案件数量基本稳定。中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二审案件总量基本稳定,附带民事部分上诉占案件总量绝大部分比例;自2012年起审理危险驾驶刑事二审案件,到目前为止案件总量呈上升趋势。

    于春杰庭长谈到,交通事故是在特定的交通环境下,由于人、车、道路、环境诸要素配合失调偶然发生的。因此,分析交通事故成因主要是分析人、车、路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在人、车、路三个因素之中,一般来讲,单纯由其中单个因素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非常少,通常都是由几个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道路本身的技术等级、设施条件及交通环境作为构成道路交通的基本要素,他们对交通安全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但是单纯由驾驶员一方的错误,绝不会引起最严重的事故。道路交通活动的主体是人,车辆是由人来驾驶的,路也是人走的,可见,道路交通秩序的好与差,交通事故的多与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能否有较强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而这就需要通过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来实现。一、通过“道路”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2、加大交通文明建设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交通文明意识。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4、增加交警警力,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5、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6、建立统一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模式。二、通过“车辆及驾驶人员”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提出如下建议:1、严格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建设规范科学的考场。2、制定并落实严格的机动车档案管理制度。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4、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装备投入,真正实现科技强警。

    另外,针对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特点,从法院工作角度提出如下建议:1、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肇事类犯罪的惩处力度,对被告人量刑时,严格缓刑适用条件。2、进一步提升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问题的调解力度,力争做到案结息访。力争让被告人以实际赔偿方式平复被害人及其亲属因突发事故所产生的巨大情感伤害,减少双方矛盾冲突。3、建议依法设立无名氏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金的提存机构,妥善处理此类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4、针对当前涉及保险公司的附带民事案件,保险公司一般不接受法院调解,只要求法院判决的情况,建议协调保监会、保险公司,从制度上鼓励保险公司作为民事被告参与诉讼时积极接受法院组织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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