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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中院召开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10-18 15:59:47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结合作风整顿活动查摆整改工作,加强和规范司法鉴定委托工作。10月18日,市中院技术室邀请市司法局法鉴处处长张彦升和法医文检鉴定机构一行七人在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座谈。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连启出席会议,技术室主任张宗杰,副主任戈繁璟,文检刘方,法医张晓军参加会议。

    会上,技术室主任张宗杰首先传达了省院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司法技术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始终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为审判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要精准落实对鉴定机构执业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三是要做好司法技术调解工作和暂予监外执行诊断意见书的审核工作;张晓军简要解读了最近一个时期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同时提出法医鉴定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做法,他指出鉴定机构要切实提高鉴定质效,提高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司法鉴定援助,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手段,确保鉴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全程留痕;保持与各方当事人的距离,避免干扰,确保鉴定意见的公平公正。

    各机构的负责人也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充分肯定法院技术室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比如鉴定人出庭费用问题,管理机关与使用机关的脱节问题,重新鉴定的决定和一些其他细节问题。同时各机构表示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查找问题,严于自律,提高鉴定质效,确保程序透明。

    张彦升肯定了法院的做法,表示应积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司法鉴定工作。

    最后,谢连启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法院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长期顺畅的沟通渠道。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理顺司法活动与行政管理的关系,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沟通会商,协调解决司法鉴定委托与受理、鉴定人出庭作证等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司法鉴定机构是要在鉴定质效上下功夫。鉴定意见要做到符合审判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采纳性,要与审判实际相结合,为审判活动提供有益帮助。在提高鉴定质量的同时要尽量缩短鉴定周期,同时要发挥优势,迎难而上,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司法鉴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受私情、人情、私利、内外干扰等因素的影响,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操作,绝不能允许损害司法公正的现象发生。三是技术室要加强监督考评管理、建立司法技术工作管理体制。技术室要推进司法技术工作制度的机制创新,加强监督制约,有效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要注重人民群众对司法技术工作的要求和反映,及时审查,及时委托,严明纪律、完善制度,自觉接受法官、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对鉴定机构的执业管理考评办法,对机构完成的意见书进行审核,并向鉴定机构发出考评通报。

责任编辑:李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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