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拉尔基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快速高效地化解了一起涉农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诉前调解的便捷性、经济性和有效性,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10月18日早,甘南县农民赵某、吴某某等6户农民非常焦急地来到富区法院立案庭提起民事诉讼,称要讨回自己辛辛苦苦挣的卖粮款,要求法院为其主持公道。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富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农户的诉求,快速了解案情。承办法官了解到,10月17日甘南县农民赵某、吴某某等6户农户将自家秋粮委托给刘某并以刘某的名义运输至富拉尔基区第一粮库进行售卖。刘某将秋粮运至富拉尔基区第一粮库后,未将粮款按照约定于当日转账给农户。故6户农民认为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刘某涉嫌诈骗犯罪。公安机关连夜找到刘某,将其账户冻结。调查中,刘某称由于银行U盾丢失,而银行卡开户名非刘某本人,导致粮款无法进行转账。公安机关认为该案不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并告知6户农民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户农民情绪波动较大,为快速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进一步深入了解案情,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知双方到庭,主持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起初刘某并不配合法院工作,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的释法明理,终于刘某对所欠金额予以认可,认识到自己拖欠粮款的行为给6户农民家庭造成的影响,并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将50余万元的卖粮款于当日交到6户农民手中,使这起拖欠农民粮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从6户农民来法院要求立案到拿到卖粮款,仅用了24个小时,富区法院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富区法院坚持“纠纷解决前沿化、化解渠道多元化”的工作思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前调解窗口,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的优势,把大量纠纷有效化解在诉讼前,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缓解了审判部门办案压力,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