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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执行法官法理并用 两案纠纷一案执结

  发布时间:2017-11-01 09:30:05




拜泉法院近日同时执结了两起案件,两起案件的结案方式为自动履行。这两起案件之所以能以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不仅是因在立案时向被执行人讲明了现在国家对执行的重视和执行的高压态势,最主要的是给被执行性人针对案件进行了完全的释法明理工作

李某与欧某两人达成买卖房屋的合意后李某因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过户以买卖合同纠纷及追偿权纠纷,两次起诉至拜泉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判决生效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0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欧某,见到欧某后,首先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判决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欧某恍然大悟,当场拿出了4150元的执行款,并带着愧疚对执行法官说:“谢谢您给我讲的这些,我以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至此,该两执行案件顺利结案。两案纠纷一案执结,既化解了矛盾,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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