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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7-11-02 09:13:21


   近年来,克东法院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拓展司法服务途径,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审理赡养类纠纷案件中,讲究方法对策,用真诚感化当事人,促成案件调解、和解。

   10月31日,克东法院民庭法官王润涛一行深入玉岗镇邻河村,成功调解一起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赡养纠纷案。

   原告王某今年83岁,老伴早已去世,生育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现独自生活,由于丧失劳动能力、身体年迈多病,要求三个子女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2000元。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到老人与子女协商多次未果,支持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在查阅卷宗后,第一时间与人民检察院取得了联系,对原告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情况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制定了调解方案。考虑王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院决定到当事人家里开庭,与法律援助工作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化解此纠纷。

   调解中,承办法官寓法于理、寓情于法,充分阐明了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法律义务,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唯一途径,阐述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严厉批评和指正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并释明了法律后果。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3名被告人彻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并一名子女当场给付了2000元,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保证母亲安享晚年,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克东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深入调查,立足实际,高质高效化解矛盾,对构建支持起诉矛盾化解平台进行了有效探索、实践,受到人民群众及人民检察院的高度称赞,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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