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案件。本院执行局从办案实际出发,帮助申请执行人王某向齐齐哈尔市某公司追缴应赔付钱款人民币224371.00元。
2016年6月6日,王某受齐市某公司指派与其他两个同事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安装空调,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事故,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侦查,王某的死亡原因排除他杀,推断为坠楼身亡。受害人王某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死亡,被告公司作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所以,原告提起诉讼。建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王某死亡赔偿金306,370.80元(已支付22,000.00元,还需支付284,370.8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判决。2017年7月28日,原告王某不得不向建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公司履行给付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过程遇到了阻碍。但是在困难面前,建华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并没有知难而退,而是选择了与老赖对抗到底,对老赖零容忍。
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建华区法院在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时,发现其中一个账户有存款,随后立即冻结了该账户。被执行人发现账户被冻结,也就不得不向法院低头,积极主动地与申请人和法院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事件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最终在商讨之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协议,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224,371.00元,其余六万元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申请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被执行人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建华区法院执行局又开始了新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