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减刑假释公示平台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讷河监狱田海涛等202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30 11:30:09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田海涛等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的公告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田海涛等服刑人员的减刑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自20171130日至2017124日)。如对上述服刑人员减刑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反馈。

   异议反馈电话:0452-2576198 0452-2576348-

   通信地址: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

   邮 编:161006

   特此公告。

                            2017年113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