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全市法院新闻

拜泉法院召开危险驾驶罪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11 14:11:14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县人大、县政协,交通局、交警大队、农机监理站、电视台部分代表和部分当事人代表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拜泉法院副院长王冬梅通报,2015-2017年12月,拜泉法院共审理危险驾驶案件201件,对201名被告人判处拘役,除部分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的、未成年被告人外,均判处监禁刑,并处罚金刑。

   王冬梅介绍了审理该类案件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拜泉法院从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一是简案快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超过10天,保证早判决、早投送、早回归社会。特别是2017年以来适用轻刑快审程序,进一步加快该类案件的审理速度。二是统一裁判尺度,主要依据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具备驾驶资格、是否发生事故等量刑情节综合判决,坚持同一的裁量标准。三是加强宣传,刑庭干警以“致驾驶员朋友一封信”的形式,深入加油站、饭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宣传释法。刑庭法官在拜泉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向公众通报了醉酒型交通肇事案和危险驾驶案各1件。

   审管办主任、刑庭副庭长孟庆丰详细通报了2015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的受理情况及案件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了犯罪原因以及预防危险驾驶犯罪的对策和经验。孟庆丰介绍,2015年审结73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37%,2016年审结75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38.4%,比2015年增长了2.73%,截止2017年12月6日审结54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37%,比2016年同期下降了38%。

   拜泉县人民法院对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高度重视,自从《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来,始终坚持从严打击的原则,提高危险驾驶的违法成本,对驾驶人员心理上产生了震慑效应。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借助媒体的影响力,共同加大对危险驾驶,尤其是醉酒驾驶危害性的宣传力度,从而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观念深入人心,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林德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