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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临近年末,谨防侵财类案件

  发布时间:2017-12-12 09:07:23


   岁末年初,往往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案件多发。单身女子深夜遭拦路抢劫,商场超市遭流窜团伙盗窃,好心帮忙却遭骗子诈骗。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齐慧春法官提醒您:岁末年初应尽量避免在夜间单独出行,财物莫外露,注意关门窗;遭遇抢劫,不要盲目反抗,记住嫌犯特征,及时报案。

   近日,我院开庭审理了刘某某盗窃一案,2016年12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逸夫小区门前,趁被害人王某某未锁车门之际,将其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双肩包盗走,内有人民币530元、黄金手链一条(价值人民币1979元),赃款赃物被依法追缴返还给被害人。建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流下了悔过的泪水,认罪伏法。本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临近年末,临时起意的突发性侵财案件呈高发趋势。在这里法官向您提出几点防止侵财案件发生的建议:走路就走人行道,财物深藏莫外露,银行提款多心眼,携带现金要谨慎,上下公交要防备,夜间行路多观察。希望广大市民都能渡过一个安乐和谐的2017年。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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