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全市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年底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经中院党组慎重研究讨论决定,由中院纪检部门、法警部门以及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严格按照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签发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安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本着深挖问题、拒绝形式主义的态度。于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用为期一周的时间,对全市两级法院进行了有关安全保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领导小组,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江任组长;执行局局长杨兴义为副组长;副调研员邹烜、许辉,法警支队支队长王乃春为成员分别带领三个行动组。其中铁峰法院、龙沙法院由组长徐江亲自检查,建华法院以及中院自查由副组长杨兴义负责。其他三个行动组,每组三人,兵分三路,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同时对剩余的13个基层法院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展开,即“六专四室”基础建设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检勤务规范情况,防火、保密设施、设备情况,派出法庭安全情况以及省高院、市中院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全市两级法院各类安全问题基本暴露出来。其中共性问题较多,主要集中在安全警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涉密文件管理这几个方面。具体体现为安检不细、看管不严、开庭押解不规范、警用装备不齐全、着装不整齐、设备不达标、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差、派出法庭安全隐患多这几点。
检查结束后,中院党组召开了检查总结会议,通过观看调取的监控录像,结合各小组汇总的检查材料,对整体的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对情况较好的法院提出了表扬,对于情况较差的法院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毕同春在作总结发言时指出,全市两级法院一定要加强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视,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惨痛教训,时刻绷紧安全弦,杜绝三个“坏把式”,各基层法院院长要根据中院提出的整改意见,真抓、狠抓、严抓、常抓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短期起效并且长期保持。保证全市两级法院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万无一失,为2018年两会的顺利召开,提前打下基础,在齐齐哈尔地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以真正做到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