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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法院:失信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8-01-17 09:34:24



近日,一名“潜伏”在外的被执行人迂某,因被拜泉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不能订购飞机票而回不了家。随后,迂某主动联系执行人员,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迂某与陈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2017年迂某与陈某买卖合同纠纷在拜泉法院依法宣判,判决书确定迂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陈某货款24645元及利息。但迂某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1月,陈某向拜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迂某下落不明,经查其名下无可供本院执行的财产(或线索),而后,拜泉法院依法将迂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随着2018年年关将至,被执行人迂某准备回家过年,当通过手机预定机票时,被告知其因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而不能办理。之后,被执行人迂某主动与拜泉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1月13日下午,迂某让其女儿、女婿向陈某支付了全部执行款。在迂某履行义务后,拜泉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员按照程序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撤除。

据了解,“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后,被执行人不能够进行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同时不能出境出国,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将受到限制。”此举严厉震慑了拒执的违法行为,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警示,有效地促使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全面限制了被执行人非生活或经营必须的消费,建立了全社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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