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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子山区法院:失信彩铃显成效,老赖主动履义务

  发布时间:2018-03-23 10:22:32



   申请人李某为被执行人韩某打工,韩某于2017年12月9日欠原告工费3300元,约定2017年1月15日清偿,韩某一直没予以清偿。申请人李某向本院申请执行,但韩某仍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去韩某家中均无人,打电话韩某表示没钱偿还,态度非常恶劣。 

   今年三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开展失信彩铃措施后,碾子山区法院积极响应,上报失信被报执行人名单,拟对韩某设置失信彩铃业务,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韩某,告之将对其采取失信彩铃的惩戒措施,韩某得知此项举措,万分焦切,终于现身,于第二天将执行款送到法院,这才免了失信彩铃定制服务,至此,此案件迅速得以执结。 

   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联合三大通信企业同步启动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设置“失信彩铃”,一方面通过定制彩铃方式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让其失信行为得以曝光,使其无处所藏,促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群众的风险意识,使其谨慎地与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资金往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高社会信用,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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