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法院、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要求,3月21日下午15:00,梅里斯法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院领导、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宏威宣读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此项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提出了几点要求:
第一,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第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第三,各庭室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落实方案,责任到人。进一步梳理摸排线索,从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中寻找线索,组织专门审判力量,深挖黑恶犯罪线索,对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确保从快打击,震慑犯罪。
通过3年的严打斗争,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彻底打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以此项专项活动为牵动,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有效维护社会治安整体水平。为梅里斯区域经济、营商环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