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为全力破解执行难探寻出了一条新的路径。拜泉法院执行局在齐齐哈尔市江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协助下,成功将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所持有的4400股股票强制卖出。这是该执行局首次使用强制股票变卖这一执行措施执结的案件。
本案中,李某申请执行张某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在外不回,并且名下无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人员并不气馁,在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在江海证券持有某股票4400股,这一发现使得该案变得“柳暗花明”。
由于执行股票涉及较强的专业性,执行人员多方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对股票实施强制卖出的规定及需办理的手续,加深对股票变价操作程序的理解。为了增强股票强制售卖变价的可操作性及实施性,执行人员不辞辛苦多次前往齐齐哈尔市江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在证券公司的配合下,执行人员在股票达到相对高点时,适时裁定强制卖出张某持有的股票,股票变价款直接汇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此次强制变卖被执行人的股票,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法院以后执行工作开展提供了新思路,探索了新路径。执行工作任重道远,为破解执行难执行干警不畏艰难全力前行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