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对所辖(市、区、县)范围内的十六个基层人民法院报送的刑事案件,通过对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庭审记录及合议庭评议记录等方面进行统一评比,分别评选出比较优秀法院。同时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两级法院予以通报。
通过对庭审观摩的评比,发现多数法院法庭准备工作规范、法庭调查重点较为突出、法庭辩论焦点明确;驾驭庭审能力和庭审现场应变能力较强。部分法院存在庭审用语不规范、庭审过程冗长、法庭举证、质证重点不突出等问题。通过对庭审笔录的评比,发现多数法院庭审记录能完整反映庭审原貌,准确详实记录各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和观点、意见。部分法院的庭审笔录存在质证过程发问主体记录不清、多处笔误等问题。通过对合议笔录的评比,发现多数法院合议笔录记录完整详实,由审判长主持评议并引导合议庭成员对案件性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程序公正进行充分评议,合议庭成员能够围绕这些问题对定罪量刑发表各自独立明确的处理意见,讨论过程细致认真。部分法院的合议笔录存在记录评议过程过于简单,不够认真,不能全面反映合议庭合议案件的整个过程;庭审笔录与合议笔录中主审人记录不一致等问题。通过对裁判文书的评比,发现多数法院的裁判文书格式规范、语言表述准确、层次清晰。审理查明部分,对整个犯罪事实的叙述清晰、详略得当。对控辩双方的诉辩主张是否支持有清晰地阐述、论理充分。证据排列顺序得当,引用法律条文准确。部分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使用倾向性语言论述,阐述事实不够简练,论理部分不充分等问题。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