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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抢抓结案在于春 耐心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8-04-03 14:06:38


 

近日,穆某和曲某来到了人民法院三楼审判庭,在刘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最终的调解协议,曲某同意向穆某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合计13000元,并当庭给付。在接过钱后,穆某和曲某表示“多亏了刘法官三番五次耐心的劝说,要不然我们俩兄弟都没法继续做了。”

穆某和曲某是县内同一个装卸队的工友,20171228日下午,二人在干活期间,因互相打闹,曲某不慎致使穆某右小腿受伤,诊断结果为“腓骨骨折、距腓韧带损伤”,故穆某诉至人民法院以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三庭在接到案件后,分别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并约见了曲某,向他了解事件发生时的详细经过。并且在交谈中得知,穆某与曲某在生活中关系很好,还有亲属关系,在穆某受伤期间曲某一直在尽其所能的照顾穆某的生活。于是以此为切入点,从情理着手开始调解,经过多次的劝说,穆某和曲某最初的对立情绪也发生了转变,最终同意了法庭的调解。

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强调和追求“和谐”的精神内涵,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大量的民间纠纷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得以消除“多繁纠纷宜调息,执法民风应兼全。可解琴心消积怨,春风化雨百花妍”依安法院将调解作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重要途径,把握执法办案的黄金期,抢前抓早,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林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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