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执行攻坚战”,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相关部署,依安法院狠抓执行宣传,立足司法宣传、执行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流程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执行环境。
一是扩大执行宣传。成立宣传报导组,专门负责法制宣传报导,开展法律宣传“进万家”活动,宣传、讲解执行程序以及执行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解答群众咨询。还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促进辖区群众形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韩淑兰申请执行李祥借贷纠纷案,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李祥即下落不明,家里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8年没有得到执行。被执行人在外村土地交由亲属代为向外发包,其亲属在电视上看到了相关法律宣传后,主动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土地外包的情况后,还配合法院通过电话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被执行人委托他的儿子回到依安,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地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
二是公开执行程序。认真落实执行公开机制,通过强化执行外部监督,公开联系渠道,公开权利义务,公开执行进程,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执行立案、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到结案,把每个执行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向社会公开,允许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的流程,实行公开听证,公开评估、拍卖,逐案设立执行日志,由承办人自己填写日志,详细列明案件执行中当日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做思想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允许当事人查阅。在公开执行程序的同时,我们还将执行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向当事人公开,告知监督电话以及执行热线,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监督执行工作,反映执行问题。
三是通报进展情况。对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办理情况采取通报制度。执行局每个月向院党组汇报一次所有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复杂、疑难案件,召开临时案件通报会,研究具体执行方案。每月还主动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一年来,共召开通报会12次,临时通报会9次,使每个执行案件的执行环节都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广泛的宣传,公开的程序,情况的通报,形成了法院与社会,执行与社会,执行法官与当事人间良性互动的执行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