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公检法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创造鹤城良好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情况,重点通报了市法院近三年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黑龙江法制报、黑龙江经济报、齐齐哈尔广播电视台、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齐齐哈尔新闻网等媒体的记者,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代表受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市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主持发布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国军对近年来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发布,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处处长邢艳华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栾士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孙世明发布了市法院审理的3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设在民四庭,在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黑龙江省内唯一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部门,即所辖区域内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该庭现有员额法官五人,法官助理二人,书记员二人,其中四人获法律硕士学位。
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近三年受理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6件,涉案标的额1800余万元;审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件,判处被告人18人,判处罚金上百万元。该庭的多篇判决书获奖,多个案例入选省高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市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一是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引入人民陪审员制度,聘任本市10名有一定理工科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人士参加知识产权审判活动,保证知识产权审判公开透明;二是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聘任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的优秀教授、专家学者及一重集团、齐重数控等大企业的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组成20人的审判咨询专家库,保证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和优质高效性。
2017年,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了一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的销售假冒苹果、三星品牌手机的案件,被告人蒋某某等五人利用微信等通讯软件在网络上销售假冒名牌手机,涉案总金额660余万元。我市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此案,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多次赴哈尔滨、牡丹江进行侦查抓捕工作;检察机关也组织抽调了多名业务骨干对本案进行审查起诉;最终,市法院判处蒋某某等五名被告人三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共计43万元。五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判决生效后,收缴的775部假手机已于4月24日送至专业机构予以销毁。今后,市法院将继续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和政府相关部门密切联系配合,进一步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预防工作,倡导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风气,为建设现代化新鹤城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