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成功申请到执行专项救助款了,28日下午咱们就发放,快去联系被救助人!”富拉尔基区执行局长刘亚轩激动的向执行局法官说道。5月28日下午,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院六楼发放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件救助款。
本次被救助人共6人,共计55.7万元。被救助人所属案件多年积累,均属生活困难、无收入的类型,在生活上十分困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可供执行财产远不能满足申请人的治疗费、医药费,法官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此,我院执行局干警对此进行依法审查,符合条件后,决定对其进行申请救助。
本次被执行人也情况较为复杂。一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我院执行局法官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5天时间走了两个省份三个地点,线上线下进行财产查控和线索调查,但是始终没有找到下落;二是被执行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三是确被执行人无能力执行。经法官多次调查寻找,通过工商局、房管局、银行、车辆管理所、证券公司等多部门信息系统查询和实地查询,才确定了被执行人无能力执行。
因此,我院执行法官依据申请人申请,向上级报请执行专项救助款,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后,定于今日为其发放执行专项救助款。
收到救助款的那一刻,这些被救助人都露出了笑容。“感谢共产党!”“感谢上级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这样淳朴的话语在内心控制不住的道来。在场的见证公安干警和社区主任也连声说:“这真的是雪中送炭啊!”
近年来,省法院在专项执行救助款工作上加大力度,我院执行局干警也毫不放松,对案件进行分析排查,对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能力、财产状况等进行细致查找,做到准确把握。对被救助人的案件性质严格审查,着实有生活困难的要积极向上级报请,为民解忧。执行法官不仅要为法院的一纸判决坚决执行,更要为生活困难的被救助人雪中送炭,这才是执行法官应有的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