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沙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我市两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通过庭审调解、电话沟通和深入企业现场办案等多种调解方式,取得了重大进展,为更好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
今年年初,我市某电子企业以拖欠货款为由,将我市某国企告上法庭,而两个企业关于诉讼主体、购销事实及诉讼时效等问题,争议很大。办案人员庭审时及庭后做了大量工作,多次尝试进行调解。该国企称自身面临停产、资金周转不开的实际困难,具有一定的决策风险,所以需要报请上级部门的同意,迟迟未有明确的调解方案。办案人员没有放弃,5月24日上午,龙沙区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团队办案人员深入到该国企再次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对双方购销的设备型号、规格逐一进行了解,并与该国企管理层进行沟通,使其知晓调解不仅不会损害企业利益,相反,调解解决纠纷恰恰能够快速高效地解决企业间的经济纠纷,最大化节约企业诉讼成本。同时,该国企停产确已有一段时间,此种现状也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体谅,并意在货款数额及给付期限上作出让步,双方进而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通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为日后的继续合作打下基础。